
我叫陈桂芳,今年五十九,在省城做了五年保姆。街坊邻居总开玩笑,说“桂芳,你比上班的还忙,档期都排到明年了”。这话不假,我这五年,在四个老人家里待过,最短八个月,最长两年。伺候的都是老头,最小的六十八,最大的八十二。
最开始干这行,是没办法。老伴走得早,儿子在深圳安了家,开销大,我帮不上忙,也不能拖后腿。五十出头下岗,在超市、饭店都干过,累,钱还少。后来同乡姐妹介绍,说当保姆,伺候老人,工资高,还管住。我想想,行,反正一个人,去哪儿不是家。
可干了五年,我才慢慢咂摸出味儿来。那些雇我们这些“女保姆”的老头,他们要的,可不止是做饭打扫那么简单。
第一本日记:老周,他怕“没声儿”
老周是我第一个雇主,七十岁,退休工程师。老伴走了三年,儿子在国外。家里三室两厅,空得能听见回声。
面试时,他很客气,戴副老花镜,把我证件看了又看,问:“会做上海菜吗?我老伴是上海人,以前她常做。”
“会一点,可以学。”
“爱干净吗?”
“爱。”
“话多吗?”
我愣了愣:“不多,该说的说,不该说的不说。”
他点点头:“就你了。试用期一个月,工资三千五,做得好再加。”
活儿不重。早上七点做早饭,他爱喝粥,小菜要三四样。中午两菜一汤,晚上清淡。每天拖一次地,衣服机洗。他话很少,大部分时间在书房看书,看报纸,或者对着电脑下棋。
唯一的要求是,电视机得开着。不管看不看,客厅那台大电视,从早开到晚。新闻,电视剧,广告,唱戏...声音不大,但必须有。有一次我打扫时顺手关了,他午睡醒来,从卧室出来,站在客厅愣了好一会儿,然后有点慌地问我:“小陈,电视坏了?”
“没坏,我关了。”
“开着吧,”他坐进沙发,拿起遥控器,“开着,有点动静。”
后来我明白了,他不是爱看电视,是怕“没声儿”。这么大的房子,就他一个人喘气,太静了,静得让人心慌。电视里的声音,不管是哭是笑是吵是闹,是活的,是热乎的,能填满那些空荡荡的角落。
他常在书房,一坐半天。有次我送茶进去,看见他对着书桌上老伴的照片发呆。照片里的老太太,烫着时髦的卷发,笑得很甜。
“周老师,茶。”
“哦,好,放这儿。”他回过神来,推推眼镜,“小陈,你...怕一个人待着吗?”
“有时候怕。不过忙起来就忘了。”
“是啊,忙起来好。”他叹了口气,“人老了,就怕闲,一闲,就东想西想。”
我在他家干了两年,直到他儿子把他接去国外。走之前,他多给了我一个月工资,说:“小陈,谢谢你。这两年,家里有点人气了。”
我知道,他谢的不是我地拖得多干净,饭做得多好吃。是谢我每天在屋子里走动的声音,是谢我偶尔跟他搭的几句话,是谢我这个“活人”,让这个家,没那么像一座精致的坟墓。
第二本日记:老吴,他要“被需要”
老吴七十五,退伍军人,脾气倔,身体硬朗。老伴在,但老年痴呆,认不得人,整天坐在轮椅上看窗外。
他雇我,主要是帮他照顾老伴。吴阿姨清醒时是个体面人,糊涂了就像个孩子,要哄,要喂饭,要换洗。老吴自己也能做,但吃力,而且他好像...不愿意亲手做那些琐碎的事。
“小陈,你给她擦擦身子,轻点。”
“小陈,把这粥吹凉了喂她。”
“小陈,推她出去晒晒太阳。”
他指挥,我干活。他就在旁边看着,背着手,腰板挺直,像个监督的官。只有吴阿姨闹脾气,谁都哄不好的时候,他才会走过来,蹲在轮椅前,握着她的手,用我从没听过的温柔声音说:“秀英,听话,我是老吴。把饭吃了,乖。”
吴阿姨浑浊的眼睛,有时候会定定地看着他,然后,慢慢地,张开嘴。
老吴对我要求很严。毛巾要消毒,饭菜要软烂,晒太阳不能超过半小时。有一次我推吴阿姨回来晚了十分钟,他站在门口,脸黑得像锅底。
“时间观念!军人最讲时间!下不为例!”
我赶紧认错。后来我发现,他不是针对我,是他需要用这些“规矩”,来维持这个家的秩序,来确认自己还是“指挥官”,还能掌控些什么。当老伴不再认识他,当自己一天天老去,这种“掌控感”,大概是他最后的尊严。
他需要我,不是需要我这个人,是需要一个能执行他命令、帮他维持“正常生活”的“兵”。在我一丝不苟地完成那些琐事时,他能感觉到,这个家还在运转,他还是有用的,还是“被需要”的。
我在他家干了一年,吴阿姨走了。很平静,在睡梦中。处理完后事,老吴给了我一个厚厚的红包。
“小陈,你是个好兵。”他说,声音有点哑,“以后...好好的。”
他关上了门。我知道,他的“战场”没了,以后,他得一个人,面对真正的,没有敌人的,漫长的晚年了。
第三本日记:老郑,他找“老伴的影子”
老郑最特别,六十八岁,退休老师,文质彬彬。老伴走了五年,他一个人住。家里一尘不染,书多得吓人。
他雇我,工资给得高,四千五,活儿却不多。一天就做两顿饭,打扫一下书房和客厅。他自己的卧室,从来不让我进。
“小陈,你不用太忙,累了就歇着。看看电视,看看书,都行。”他说话总是慢条斯理,很客气。
但很快,我发现不对劲。他总爱跟我聊天,天南海北,文学历史,什么都聊。开始我应和着,后来觉得累,我一个保姆,懂什么《红楼梦》的隐喻,什么唐诗宋词的平仄?
直到有一天,他在书房写字,让我帮他磨墨。我磨着磨着,他忽然说:“以前,都是我老伴帮我磨。她磨的墨,又匀又亮。”
我没吭声。
“她也是个爱干净的,东西收拾得井井有条。也爱看书,我俩经常为书里的人物争得面红耳赤...”他眼神飘向窗外,像在看很远的地方。
我明白了。他不是在跟我聊天,是在跟记忆里的“老伴”聊天。我不是陈桂芳,我是他投射“亡妻影子”的一个对象。我干活利索,像他老伴。我安静,像他老伴。我甚至年纪都差不多。
他在我身上,找熟悉的影子,找过去生活的气息。和我说话,就像和老伴对话。看我干活,就像看老伴还在操持这个家。这是一种深切的怀念,也是一种残忍的自我欺骗。
我在他家干了八个月。最后是他女儿从国外回来,发现了这种微妙的关系,委婉地把我辞了。走的时候,老郑送我到门口,递给我一本诗集。
“小陈,谢谢你这段日子的陪伴。这本诗集,送给你。有空...可以看看。”
我收了,但没看。我知道,他想送给的,不是我,是那个“影子”。
第四本日记:老赵,他怕“死得没人知道”
老赵八十二,独居,子女都在外地。身体很糟,高血压,糖尿病,心脏病,一堆毛病。雇我,就一个要求:住家,二十四小时在。
活儿不多,主要是盯着他吃药,按时测血压血糖,有事打120。他睡得早,起得晚,大部分时间躺在沙发上看电视,或者睡觉。
他很少说话,但耳朵特别灵。我稍微走远点,他就会喊:“小陈?小陈你在吗?”
“在呢,赵叔,我在厨房。”
“哦,在就行。”
他需要确认屋里有人。不是需要人伺候,是需要有人知道他活着,知道他今天血压高了,知道他一口气没上来。他怕自己哪天突然死了,烂在家里,都没人知道。
有一次他半夜胸口闷,按了床头的铃。我冲进去,他脸色发白,指着胸口说不出话。我赶紧拿药,打120。救护车上,他紧紧抓着我的手,手冰凉,一直在抖。
“小陈...别松手...”他声音很弱。
“我不松,赵叔,抓着呢,没事。”
到了医院,抢救过来。他子女赶回来,守了两天,又走了。出院回家,他看着我,说:“这次,多亏你了。这条老命,是你捡回来的。”
我说:“应该的,赵叔。”
其实我想说,赵叔,我不是捡回你的命,我是你花钱买的一份“保险”,一个“守夜人”。确保你在最后关头,不是孤零零地面对死亡。
我在他家干到现在,一年多了。他越来越依赖我,有时像个孩子。我知道,我买的不仅是他的三餐和卫生,是他在生命最后阶段,那点可怜的、用钱能买到的“安全感”。
现在的我
五年,四个老头,四本不一样的“老年日记”。
外人看,觉得这些老头“不正经”,“老不羞”,找个女保姆,心思不纯。以前我也这么想,心里提着防。
可现在我知道了,他们找的,哪里是“女人”。
老周找的,是“声音”,是活气。
老吴找的,是“秩序”,是掌控感。
老郑找的,是“影子”,是念想。
老赵找的,是“保险”,是有人在场的证明。
他们要的,是一个能打破老年寂静的活物,一个能证明自己还有用的坐标,一个能寄托回忆的载体,一个能对抗死亡孤独的见证者。
而我们这些女保姆,恰好符合条件——便宜(相比养老院),听话,有基本护理能力,而且,是“女的”。女性天生被赋予的照顾者角色,让这份雇佣关系,蒙上了一层似是而非的“温情”面纱,让赤裸裸的金钱交易,看起来没那么冷。
我也累了。准备干完今年,就回老家。儿子说接我去深圳,我不想去,怕添乱。用这五年攒的钱,在县城买个小房子,自己过。
这五年,我伺候了别人的晚年,也看清了自己的晚年。人啊,老了,钱、房子、子女,都可能靠不住。最能靠的,是自己有个好身体,有个清醒的脑子,有个能承受孤独的硬心肠。
至于那些老头,我不同情,也不鄙视。都是被时光逼到角落里的可怜人,用各自的方式,挣扎着,想抓住一点活着的实感。
而我们,只是他们花钱租来的,一段有温度的,会喘气的,背景音。合同到期,各自散场。他们继续他们的孤独,我们继续我们的生活。
只是夜深人静时,我偶尔会想起老周家的电视声,老吴挺直的背影,老郑飘忽的眼神,老赵冰凉的手。然后庆幸,我还有力气,为自己挣一个,不用去别人家当“背景音”的晚年。
这就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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